麻 城 市 交 通 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文〔2001〕70号),设置麻城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交通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部门管理到行业管理的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弱化微观管理,减少具体审批事务,并按照政企分开原则,把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逐步解除与局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重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管理,加强交通规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加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的政策、规章、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市公路、站场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战备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站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及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组织指导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车船维修检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的综合执法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公路、水路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的运输。
(五)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负责全市公路、公路客货运站(场)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六)负责全市列管渡口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协调处理交通行业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公路通行费的征稽、使用、管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筹集、信贷、使用、管理与监督。
(八)负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计量、质量监督以及交通工业产品认证;组织实施和管理行业科技开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九)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管理局属单位的工作。
(十)按照分工,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主要职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设办公室、人事科、运输管理科(加挂企业科牌子)、财务审计科、公路管理科、政策法规安全科6个职能科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关于职能交叉问题
出租车管理的职能分工,待后裁定。
〖机构负责人〗 市交通局局长:刘德才
〖办公室电话〗 2925200
〖传 真〗 2925200
〖邮政编码〗 438300
〖网 址〗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