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公安局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文[2001]70号),设置麻城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加强下述职能:
(一)统一指挥、协调的职能;
(二)实战和快速反应的职能;
(三)隐蔽战线对策研究及情报信息收集的职能;
(四)公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及协调和社会现代化工作生活领域治安管理与监督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和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事件。
(四)组织、参与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其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九)指导、监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负责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外执行的罪犯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来麻城视察、考察、参观、访问的中央、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办本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十五)保障全市公安后勤装备的落实。
(十六)领导和建设全市公安消防部队。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工作计划和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
(十八)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纪案件。
(十九)领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以上主要职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为:
㈠内设机构17个:指挥中心(对外称“办公室”)、政治处、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加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巡逻警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内保大队、消防大队(武警现役建制)、警务督察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后勤装备科、审计科、通信科。
刑事侦查大队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重案中队、情报中队、技术中队(加挂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牌子)、城区中队、禁毒中队、预审中队。
交通警察大队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交管中队、车管中队、直属中队、城区中队、宋埠中队、白果中队、福田河中队、检测站。
㈡直属机构2个:麻城市第一看守所、麻城市第二看守所(加挂行政拘留所牌子)。
㈢派出机构20个:龙池桥派出所、鼓楼派出所、南湖派出所、中馆驿派出所、阎河派出所、宋埠派出所、铁门派出所、白果派出所、夫子河派出所、歧亭派出所、龟山派出所、张家畈派出所、木子店派出所、福田河派出所、黄土岗派出所、乘马岗派出所、顺河派出所、三河口派出所、盐田河派出所、黄金桥开发区派出所。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构负责人〗 市公安局局长:李学良
〖办公室电话〗 2993410
〖传 真〗 2993410
〖邮政编码〗 438300
〖网 址〗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