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麻城市委 麻城人大 麻城政协
本站首页 | 走进麻城 | 今日麻城 | 政务公开 | 经济建设 | 社会服务 | 和谐麻城 | 投资麻城 | 旅游麻城 | 网上办事 | 公众互动 | 网上办公
<% dim mymenu3 mymenu3=basemenu3 Response.Write mymenu3 %>
本站首页 | 走进麻城 | 今日麻城 | 政务公开 | 经济建设 | 社会服务 | 和谐麻城 | 投资麻城 | 旅游麻城 | 网上办事 | 公众互动 | 网上办公
本站首页 | 走进麻城 | 今日麻城 | 政务公开 | 经济建设 | 社会服务 | 和谐麻城 | 投资麻城 | 旅游麻城 | 网上办事 | 公众互动 | 网上办公
本站首页 | 走进麻城 | 今日麻城 | 政务公开 | 经济建设 | 社会服务 | 和谐麻城 | 投资麻城 | 旅游麻城 | 网上办事 | 公众互动 | 网上办公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机构
    发表日期:2007-8-13 9:52:35   出处:    作者:     【编辑录入: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麻城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麻 城 市 教 育 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文〔2001〕70号),麻城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麻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规划管理、统筹协调职能和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派出管理职能,统一由市教育局承担。

2、将原市教委所属单位承担的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装备和勤工俭学等行政管理职能,收归市教育局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1、根据办学条件和群众需求的可能性,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指令性计划逐步转变为指导性计划,市教育局实行宏观管理。

2、在执行学校编制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市直教育系统学校内部的人事、工资和收入分配以及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调整的决定权,下放给学校。

3、将教育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发布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的事务性工作交由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五)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所属学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归口管理所属学校校(园)长。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人事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市中小(含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评估、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麻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工作。

(十五)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主要职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办公室(加挂学校内保科牌子)、人事科(加挂离退休教师管理科牌子)、计划财务科(加挂审计科牌子)、普通教育科(加挂体育卫生艺术科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师管理科(加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简称“市毕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简称“督导办”)8个职能科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构负责人〗 市教育局局长:王锦志

〖办公室电话〗 2912253

〖传  真〗    2912253

〖邮政编码〗    438300

〖网  址〗    

〖电子邮箱〗   

 


 相关专题:

·专题1信息无

·专题2信息无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