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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7-8-13 9:54:08   出处:    作者:     【编辑录入: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麻城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麻城市科学技术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文〔2001〕70号),麻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麻城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加挂麻城市知识产权局的牌子。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是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及全市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1、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职能。

2、增加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职能。

(二)下放的职能

1、将符合技术产业政策、技术先进、有市场前景、经费自筹等科技指导性项目的立项、论证、评议、验收等事务工作交由各有关部门或行业承担。

2、将银行贷款支持的有关科技开发计划的协调工作交给有关地方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统筹管理各项科技专项发展计划。

(三)规划本市科技事业发展、科研机构布局和发展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和指导全民所有制科研及开发机构,审核市属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研究制订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技事业费和科技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五)研究制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规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的投资入股认定工作,管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密集区和高新农业示范园区的科技工作。

(六)制订和组织实施大别山科技致富计划,全面推进科技兴农;负责国家、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实施。

    (八)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及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九)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科研条件、科技信息等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科技新闻发布和自然科学刊物的审查、管理。

    (十)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科技兴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考核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负责全市专利执法、专利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市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办公室、市星火计划管理办公室、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市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和国防科技动员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主要职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设办公室、工业科技科(加挂市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农业科技科(加挂市星火计划管理办公室牌子)、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科(加挂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和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发展与科技信息科(加挂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牌子)5个职能科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构负责人〗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王章平

〖办公室电话〗 2950079

〖传  真〗    2950079

〖邮政编码〗    438300

〖网  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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