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7日国家林业局以林场许准【2008】1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设立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定名为“湖北五脑山国家森林公园”。根据该文件要求,现将文件内容予以公示。凡对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于2008年3月18日前进行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713—2995068
附:《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
麻城市国有五脑山林场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
林场许准[2008]18号
麻城市国有五脑山林场:
你场提出设立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申请,经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专家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并经我局审定,认为五脑山的风景资源质量等级基本达到一级标准,森林风景资源权属清楚,管理机构健全且符合全国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具备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条件。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定名为“湖北五脑山国家森林公园”。
二、经营面积:2153.3公顷。
三、行政区域位置:湖北省麻城市。
四、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4°57′42″—115°01′15″,北纬31°12′03″—31°15′24″。四界范围:骑路铺西第一个山头(沿山脊至)张家洼(沿山脊至)高头垸(沿山脚至)江家垸(沿山脊至)林家冲(沿人行路至)徐家冲(沿山脚至)李家洼(沿山脚至)丁家洼(沿机耕路至)冯家墙(沿人行路至)海元桥水库(沿人行路至)后垸(沿人行路)千工堰水库(沿山脚至)黄狮岗(沿人行路至)大庙(沿山脚至)杨家冲(沿山沟至)大岗(沿山脚至)唐家冲(沿山沟至)五洲垸(沿山脚至)九儿冲(沿山脚至)谭圳口(沿山脚至)姜家畈(沿山脊至)宋家冲(沿山脊至)土门坳(沿山脊至)金狮脑(沿山脚至)陈家堂(沿人行路至)虎头冲(沿山脚至)汪家冲(沿山脚至)四季青水库(沿山脊至)七斗丘(沿山脚至)戴家洼水库(沿山脊至)皮家洼(沿山脊至)薜家洼(沿山脊至)骑路铺西第一个山头。
五、期限:长期。
你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本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进行公示,确保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的所有利害关系人知悉;公示期满60日无异议的,应尽快按批复的面积和范围完成对五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标界立桩。同时,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8个月内,须按批复的面积和范围编制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规定报有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利用,应严格依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每年12月31日前,你场须向湖北省林业局报送本年度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的工作总结。
(国家林业局印)
二00八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