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公园·紫京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和建议
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8〕22号)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园·紫京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发改局拟定公园·紫京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用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价费管理股。
联系人:胡黎红 联系电话:15387191776
电子邮箱:392719182@qq.com
来函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61号
附件:公园·紫京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公园·紫京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为1.40元
2、非住宅部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依据鄂价工服〔2014〕176号文件精神,放开住宅小
区停车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按照
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可向住宅小区内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时收取停车服务收费,对进入停车场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和维护服务,公共水电费服务。